开庭公告【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赣州市肖先生诉大余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将于2021年3月2日9:00,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江苏连云港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3月1日8:50,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证据交换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吉林长春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3月2日9:00,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相关文章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谈话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13日上午9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2025年11月7日11月10日上午9:00,本所杨在明律师、袁曼曼律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2025年11月7日2025年9月17日9 点,本所李凤吉律师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17日10时30 分、11 点、11 点 30,本所吴雨晴律师在博乐垦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