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开庭公告】由本所王立志律师代理的杨先生等三人诉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安市城东镇南阳村村民委员会房屋拆迁补偿一案,将于2021年5月27日9:30,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十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湖北省武汉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5月27日14:30,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吉林省四平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5月28日9:00,在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谈话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13日上午9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2025年11月7日11月10日上午9:00,本所杨在明律师、袁曼曼律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