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开庭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胡先生、陈女士诉铜鼓县温泉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一案,将于2021年6月24日9:00,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穿着“产权调换”外衣的“货币补偿”?补偿方式选择权不容剥夺!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北京市平谷区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17法庭进行线下谈话相关文章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谈话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13日上午9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2025年11月7日11月10日上午9:00,本所杨在明律师、袁曼曼律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