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河南信阳郑某等三户诉固始县人民政府、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始县农业农村局撤销补偿安置方案一案,将于2021年10月12日8:30,在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2022年7月7日9:30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开庭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9:00在蒙阴县人民法院第11法庭开庭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4日9:00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0法庭开庭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9:00,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7法庭开庭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4日下午2:00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2022年7月1日2022年6月28日15:30,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