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保定陈某某诉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竞秀区综合执法局、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2021年9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06行初12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一、确认被告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5日强制拆除原告陈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二、驳回原告对被告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竞秀区综合执法局的起诉;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人民政府负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