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段双双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刘先生诉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撤销告知书一案,将于2021年12月2日9:30,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线上3法庭线上进行谈话,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2022年4月27日上午9点,在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法院516室开庭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5日15:00,在四川省古蔺县第二审判庭开庭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4日上午09:00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9:40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7审判庭开庭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7日8:30在项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6日9:00在介休市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