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晋城市张先生等人诉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恢复养殖申请回复一案,将于2022年1月18日8:30,在线上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2022年7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开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7日下午4点30分在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7日下午3点30分在在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5日上午8点30分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6号法庭(互联网法庭)开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15:00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8日14:30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