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刘鑫律师、赵权律师代理的锦州北方焊条设备有限公司与锦州市太和区住房和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作出的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2023)辽0711行初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锦州市太和区住房和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强制拆除原告锦州北方焊条设备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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