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等诉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撤销建筑许可证一案,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基于代理律师的专业工作,被告主动撤销了《关于撤销李某、李某建筑许可证的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23年11月3日上午9点,邵公庄街道办房屋拆迁管理纠纷案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23年11月7日下午14时30分,惜福镇街道办强制拆除房屋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7审判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