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我国一些不符合最新规划的房屋,虽然之前合法取得了“五证”,但现在被征收方告知是“违建”,还说不接受现在的补偿,就直接拆违,一分钱都别想拿。有些被征收人,迫于对方身份的特殊性相信征收方的话,最终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拿了很少的补偿。
案情介绍:
广西一拆迁办官员因贪污土地征收补偿款而被检察院起诉,该官员在土地征收补偿中,与相关人员订立虚假补偿协议,欺骗被征收人,从而贪污土地征收补偿款合计1.16亿余元。
与该官员类似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往往利用被征收人对法律的陌生,和对政府的权威而欺骗、威吓被征收人,让被征收人放弃自己的权利,从而达到他们的违法目的。
那么这些人常用的套路都有哪些呢?
1、拿政策和上级做挡箭牌
被征收人常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安置补偿不合理,去和拆迁办提异议,拆迁方就告诉你这是上级的决定,是政策的规定,他们也没有办法,想帮你提高也不行。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效力是高于政策的效力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补偿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而《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农村土地征收的,征收部门要在召开听证会,修改补偿方案后才能上报审批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审批通过之前只是一个通知,不具有行政效力。
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征收的,只要没方案没审批,没有公告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就有修改的余地。
2、用评估报告说事
“你看这是专业评估机构给的价格,就是这个价,没问题”。有些拆迁方用评估报告来说事,告诉被征收人补偿就这么多,该补偿一万的补偿八千,该补偿八千的补偿六千。许多被征收人就是因为盲目相信评估报告上的数字,而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
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集体协商、选举产生的,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复核,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总之,评估报告不合理,我们被征收人是完全可以要求重新评估的,并不是评估报告说什么就是什么。
3、拆迁程序变拆违程序
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些不符合最新规划的房屋,虽然之前合法取得了“五证”,但现在被征收方告知是“违建”,还说不接受现在的补偿,就直接拆违,一分钱一别想拿。有些被征收人,迫于对方身份的特殊性,只好相信征收方的话,最终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拿了很少的补偿。
但事实上,“拆违”大多数针对的都是没有证件的房屋,而没有证件的房屋也不一定都是违章建筑。是不是违章建筑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而且“拆违”也是有法定程序的,包括作出责令决定,公告,催告等等。被征收人在这期间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或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被征收人:不管是征收、棚改还是“拆违”,一定要冷静、理性的思考,可以自己查询相关规定,也可以咨询律师。
对于征收违法或者不合理的情况,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盲目的怨天尤人,很多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要相信政府和法律。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从贪污征收补偿案件中,看清违法征收的套路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