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由本所吴雨晴律师代理的潘某某诉瓮安县人民政府征收或征用土地一案,将于2024年1月19上午9:30,在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告知!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从贪污征收补偿案件中,看清违法征收的套路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24年1月19日上午9点,本所张作元律师在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刘晓刚律师、方丽律师在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日下午3点,由本所杨在明律师、吴雨晴律师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开庭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卢恩光律师在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4月29日2026年 05 月 08 日上午0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张伟律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本所杨在明、岳亭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