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浦某某等2人诉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一案,将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点,在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进行调解,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有遗漏?法院说补上!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由本所王威律师代理的苏某某诉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相关文章2026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卢恩光律师在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4月29日2026年 05 月 08 日上午0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张伟律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本所杨在明、岳亭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