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老百姓与政府的博弈中,老百姓常常处于法律信息不对等的弱势地位。在拆迁谈判中,村民往往经过数轮谈判方能获得中意的补偿结果。可惜的是,村民们往往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没有审慎的研究协议本身,最终功亏一篑。
下面就讲讲拆迁方的惯用手段:
1、注意就地安置和原地安置的区别
法律明确规定了,被拆迁人有原地安置和就地安置的权利,但对村民而言,二者存在巨大差别。一般情况下,拆迁动因在于旧城改建或规划调整,被拆迁地段价值将显著提高。而拆迁方往往认为地价提升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规划调整或改建后产生的溢价,而不是本地村民的产值贡献结果,故在大城市拆迁进程中,众多拆迁方排斥原地安置。
就地安置则是指在拆迁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安置被拆迁者,被安置地一般与原地相距较远。村民在签署拆迁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拆迁方是否存在为加快拆迁进程,故意在协议中抹去“回迁”或“原地安置“等字样,如果被抹去,则村民再想回去原区域,拥有高地价住房的期望就不能实现了。
另外,协议中是否标注了规划用地为居住用地以及安置房的位置、户型、红线图等信息,都是村民判断回迁房能否落实的重要因素。
2、违约责任陷阱
补偿协议内容越多,越可能有利于村民。尤其是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将会制约拆迁方的行为,为村民最终实现应有权利加上法律保障的”大锁“。但研究众多拆迁协议后发现,拆迁方提供的文本大多过于简单笼统,违约条款和损失赔偿方案几乎没有。
在此,拆迁律师建议村民在签署拆迁协议前,认真仔细是否列明安置房交付时间、能否办理下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验收标准,一定要争取在协议上约定上述内容,否则将来一旦出现问题,村民的损失将无处授偿。
实践中,尽管拆迁方往往不同意修改合同,利用村民从众心理,以其他人签署了同样的拆迁协议为理由,拒绝增加条款。但村民要认识到,签协议时贪图省事,之后的麻烦则可能源源不断。点关注,提出你的法律疑惑。
3、合同原件被收回的陷阱
安置补偿协议是村民与拆迁方经过多轮激烈谈判的重大成果,每一户被拆迁村民均应当持有协议原件,但实践中拆迁方会以协议需要经过更高层级的审核、备案等理由拿走协议且迟迟不还。
上述风险在于拆迁协议本身是保障村民利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文件。拆迁方要么不归还协议,要么擅自修改协议,都会直接损害村民的权益。即使进入诉讼阶段,村民也会因为缺乏关键证据而面临败诉风险。故签订协议后,村民一定要核实双方印章、双方协议是否一致,保留协议才能降低自身风险。
在拆迁案件中,涉及部门很多规划、环保、建设等等,土地征收是否有审批手续,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合理,程序履行是否合法等,对于这些被拆迁人很难了解。
被拆迁人感觉补偿不合理,聘请律师是为了其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那么如何提高补偿额度是关键点,博弈谈判的话语权来源于筹码,筹码太少是无法获得谈判的主动性。提高筹码最好的办法是找出其违法点。
拆迁律师提醒:社会的发展是无法停止的,城市建设必然会对土或者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在此情况下,拆迁律师是必不可少的成员,也是极其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