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房屋拆迁中,女儿是否享有权益需视情况而定。若父母健在,拆迁收益归他们所有;若父母已去世且遗嘱中指定女儿为房产继承人,则女儿有权获得拆迁补偿;若无遗嘱,女儿只能按法律规定继承并获取相应补偿。因此,女儿是否具备相关权益取决于父母的状况及遗嘱内容。
1、农村房屋拆迁女儿有份吗?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女儿是否享有权益?
关于乡村房产在拆迁过程中,其女儿是否有权分享所得权益这个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特定情形下的实际情况:当父母所拥有的房产面临拆迁时,若二老依然健在,那么拆迁补偿金便应归属他们所有;倘若父母在房产被拆迁时已然去世,而他们在生前曾留下书面意愿,明确将此房产的部分或全部权益分配予其女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女儿便可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然而,若是父母未曾设立此类遗嘱或是赠送行为,那就意味着,女儿仅能利用法定继承途径来获取补偿权益。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保全有哪些?
倘若对方存在欠款行为,我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由法院采用财产保全措施,对拆迁补偿款项进行冻结以及划拨等操作。财产保全制度,即我国司法体制下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意在保护债权人权益并确保未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或避免现有的财产收到损失。
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后,通过限制当事人处理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权利来实现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若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状况且如不及早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害时,他们有权在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的地方、被申请人居住地点或者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的同时,申请方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提交担保者,则会接到裁定驳回申请的通知。
当人民法院接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务必于四十八小时之内做出裁定决定;而裁决使用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此项裁定。此外,关于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个自然日后仍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问题,该人民法院应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统一,同时也不能仅按照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进行简单地计算。这其中涉及到众多的影响因素,如房屋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地理位置、整体的建筑结构以及住房所占用的面积等等。
通常而言,相应的赔偿项目内容将涵盖房屋自身价值的适当补偿,对于住宅用地亦有专门的补偿措施,此外还可能包含搬迁安置费用,临时安置补贴等方面。
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本地区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各项法律规范,结合地方实情而共同制订。您可以时常关注地方府单位公示的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如果在阅读补偿方案后仍有疑虑或产生不满情绪,您具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发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房屋拆迁中,女儿是否享有权益需视情况而定。
若父母健在,拆迁收益归他们所有;若父母已去世且遗嘱中指定女儿为房产继承人,则女儿有权获得拆迁补偿;若无遗嘱,女儿只能按法律规定继承并获取相应补偿。因此,女儿是否具备相关权益取决于父母的状况及遗嘱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