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法定为两年,不得擅自超期或改变用途。若需延期,须提前申请,但仅可延期一次,逾期将视为违法建筑。此外,临时建筑不得颁发产权证书。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使用临时建筑。
1、临时建筑多少年不能强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临时建筑的法定使用期限为两年之内。
未经批准,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此期限,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予以自行拆除。若因实际需求需要适当延长使用期,则建设单位应于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然而,延期仅允许进行一次,到期后仍将按违法建筑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临时建筑并不授予产权证书,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得擅自变更其原定用途。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临时建筑物租房合同是否能有效?
如果是经过批准的合法建筑物,那就有效,反之如果临时建筑物房屋未经批准的,所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租赁主体不合法,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