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鱼巷子片区改造保留青石板街巷肌理的同时建设茶文化博览馆,凸显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文化记忆延续的双重诉求。《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但历史街区居民对地域文化要素的权益尚未形成明确法律保护。本文拟从"文化补偿"这一新型权益角度,探讨在历史街区复兴中,如何通过建立文化受益共享机制、社区经营权优先等制度创新,实现对被征收人物质与文化的双重权益保障。
1、危旧房改造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1)法律依据
危旧房改造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改造程序
确定改造范围与对象:岳阳市相关部门需对洞庭南路历史街区内的危旧房进行全面调查,确定改造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包括房屋的结构安全、产权归属、居住状况等。
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改造方式(如翻新、重建等)、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过渡方式(临时安置、周转房等)等内容。方案需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进行公示。
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实施改造:对于已签订补偿协议的危旧房,相关部门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改造。对于未达成协议的房屋,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问题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2)拆除程序
调查取证:由违章建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执法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收集影像资料、谈话询问笔录等证据,确认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确认为违章建筑的,执法部门应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予以公告,限期自行拆除。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执法部门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明确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
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执法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注意事项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行政复议权。
避免违法强拆:若拆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赔偿责任。
3、历史街区保护的法律问题
(1)保护规划与法规
保护规划:洞庭南路历史街区的复兴应严格遵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开发强度。
保护重点:重点保护历史街区内的青石板街巷肌理、清末商贸码头风貌等历史元素,避免大规模拆除和重建。
(2)合理利用与植入
植入文化设施:在历史街区内植入茶文化博览馆与江湖主题沉浸式剧场等文化设施,需符合《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文化设施的建设与历史街区风貌相协调。
保护与开发平衡:在复兴过程中,应注重保护与开发的平衡,避免过度商业化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4、结论
湖南岳阳洞庭南路历史街区复兴项目涉及的危旧房改造、违章建筑拆除以及历史风貌恢复等活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应依法履行程序,充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在违章建筑拆除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避免违法强拆。同时,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应注重平衡,确保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通过法律的有效保障,洞庭南路历史街区复兴项目将为岳阳市的文化传承和城市更新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