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李银磊律师代理的河南省新乡市姚先生诉辉县市某某局行政处罚一案,近日,经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调解,辉县市某某局主动作出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濮阳油田转型轰轰烈烈,工龄30年的老职工安置方案为何“一刀切”?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搞养殖,镇上不管?“官告官”立马老实了!相关文章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郑先生诉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