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李银磊律师代理的河南省新乡市姚先生诉辉县市某某局行政处罚一案,近日,经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调解,辉县市某某局主动作出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濮阳油田转型轰轰烈烈,工龄30年的老职工安置方案为何“一刀切”?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搞养殖,镇上不管?“官告官”立马老实了!相关文章由本所谢瑞青律师、熊世红律师代理的王某某诉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胜诉2026年7月7日由本所徐东兵律师代理的邵先生不服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代理的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诉委托人刘先生、张女士追偿权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张勇律师、宋燕律师代理的肃州区王女士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娄底市成先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符女士诉东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