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企业拆迁中,无证厂房的补偿问题往往是争议最大的环节。根据《征收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补偿办法)》,本办法补偿的工业用房范围是指征收范围内已取得合法手续的生产用房及非生产性用房,以及依法通过未经登记建筑认定视为合法的工业用途建筑。
1、无证建筑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征收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补偿办法》,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未经登记建筑认定视为合法的以实地测量为准。被征收人土地面积原则上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以其他能够认定被征收人合法使用土地的相关凭证记载为准。这一规定为无证建筑的认定提供了制度框架。
1990年前建造的无证厂房,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2026年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历史遗留建筑(1990年前建造的无证厂房)经认定后可参照有证建筑补偿标准的70%执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评估价120%补偿;环保设施(如危废处理设备)需委托环保评估机构出具专项报告,按剩余使用寿命×重置成本×成新率补偿。
2、无证建筑的认定程序
企业若要获得1990年前无证厂房的补偿,必须主动申请认定,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建造年代的证明,如历史航拍图、地形图、建设审批文件等,1992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前的建造时间是无证厂房认定的关键依据;长期持续经营的事实证明,如水电费缴纳记录、纳税记录等;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的证明文件,证明厂房的历史存在和使用情况。被征收人土地面积原则上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以其他能够认定被征收人合法使用土地的相关凭证记载为准。
3、无证建筑的补偿标准
根据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政策,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的补偿包括工业用房建筑物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等补偿。对于1990年前建造的无证厂房,经认定后可参照有证建筑补偿标准的70%执行。房屋建筑物补偿采用“重置成本法”,按房屋结构与成新率分级计价。
在征收实践中,历史遗留建筑补偿需注意:1990年前建造的无证厂房经认定后可参照有证建筑补偿标准的70%执行;1990-2000年建造的无证厂房,按合法建筑的50%补偿;2000年后建造的无证厂房,原则上不予补偿。无证厂房补偿需主动申请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维权的实务要点
对于被征收企业,争取无证厂房补偿需注意以下要点:
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包括历史航拍图、建设审批文件、村委会证明、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据越充分,认定越有利。
主动申请认定。在征收调查阶段,主动向征收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和证明材料,确保无证厂房被纳入认定范围。若征收方以“无证”为由拒绝补偿,企业可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主张信赖利益保护——企业基于政府长期未查处形成的合理经营预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及时提出。若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企业拆迁中,工业用房无证建筑并非一律不予补偿。1990年前建造的无证厂房,经依法认定后可按有证建筑70%的标准补偿。企业应当提前准备历史建造证据,在征收程序中主动申请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