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进出口资质的单位从国外进口口罩提价售卖,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人群,又是如何惩治的呢?看在明律师上线正义网法律答“疫”公益平台,为大家免费解答。
作者丨陈福文 许玉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No.1浙江王海:我们单位有进出口普通货物资质,最近大量从韩国进口KF94口罩提价售卖,不知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呢?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福文: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的答复如下:
首先、进口KF94口罩不违反进口货物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KF94口罩是指按照韩国标准生产的,对于直径0.4μm的颗粒物过滤率大于94%的口罩,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口罩注册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目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普通医用口罩,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另普通医用口罩应符合“相关注册产品标准(YZB),一般缺少对颗粒和细菌的过滤效率要求,或者对颗粒和细菌的过滤效率要求低于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因此,KF94口罩虽不满足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的要求,但其至少符合普通医用口罩的要求,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销售的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我们建议您先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此口罩是否已经备案、注册。如果没有相关信息,那么您应当首先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相关事宜。
再次,KF94口罩符合普通医疗口罩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口罩注册工作的通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您在销售此类口罩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最后,如果您的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能售卖此类口罩,那么您应当按照政策标准确定销售价格,不得哄抬物价,否则会面临巨额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罚。在现有政策中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发文明确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购销差价超过35%,即构成哄抬物价行为,违反者面临严惩。其他省份也有相应的价格规定,我们建议您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咨询与价格相关的规定。
No.2匿名网友:疫情就是因为一些人吃野生动物引起的,我就想了解一下,目前我们国家是咋样惩罚那些吃野生动物的人的?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玉龙:
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之前,我国对食用保护动物的立法处于半真空状态。该行为最多会触犯到一些地方性条例或规章,并不会触犯到狭义概念上的法律,也就是说这种行为虽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离触犯刑法还相距甚远。
而食用非保护的野生动物,立法上完全处于空白,也就是说食用像果子狸、竹鼠、蝙蝠等非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理由是第一,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仅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对食用野生动物没有明文规定。换言之,食用野生动物并不会触犯到刑法。
第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我国只对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像食用蝙蝠、果子狸、竹鼠这种高危传染源但又不是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该进行怎样的行政处罚或刑罚,上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我国只有少量省份针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而设立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例如,《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对食用野生动物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要注意的是,这也只是针对食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对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性的法规亦是真空状态。
故而,此前我国对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当之弱,这也是类似于华南海鲜市场这样的野生动物出售据点屡禁不绝的原因。
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之后,我们国家痛定思痛,决定在立法上,在根本上平衡人类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因此在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新决定。该决定明确指出,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此决定的颁布,表明了我国对食用野生动物零容忍的态度。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摒弃陋习,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防止新冠病毒此类黑天鹅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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