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参加工作时,劳动者一定会跟单位签订一份用人合同,但如何弄清劳动者与单位的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又有什么不同呢?看在明律师上线正义网法律答“疫”公益平台,为大家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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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后找了一个单位,前天与单位签了标题是劳务协议的合同,协议中有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实际履行中也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但我还是有些不放心,想知道怎么判断自己与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念平:
劳务关系的特征:
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4、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由此可知,劳务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比较有利,承担责任少。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既然已经明确劳务关系,建议您暂时按照劳务关系对待。平时工作中注意搜集和公司关系的证据。如果真有需要,再根据证据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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