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代理的青海省董女士诉祁连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青22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祁连县人民政府于60日内针对原告的复议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四川自贡拆迁维权开庭:2020年6月16日15:00 ,在大安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安徽阜阳拆迁维权胜诉:与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二审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2026年3月23日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