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刘女士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4行初7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北京门头沟拆迁维权胜诉:诉永定镇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河南平顶山拆迁维权胜诉: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崔先生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桥西区东简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制拆除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一帆律师、韩妮娜实习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钦州市海洋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威律师、何枫律师代理的郑某、郭某、张某诉谭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刘晓刚、班煜苹律师代理的白某某、李某某等5人与大战场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某村民小组返还土地给付占用费一案胜诉2025年12月2日由本所李群杰、白玲律师代理的白某某诉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胜诉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