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程序是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的房屋的征收要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先决条件就是四规划一计划,同时,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及时公布,并及时修改补偿方案,征收依据的范围内的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并组织听证。
其次,进行社会发展稳定市场风险管理评估后,市、县级行政机关作出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应当经行政机关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这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决策分析程序,当然同时也是一种法定程序。
最后,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选择评估机构等。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房屋征收程序审批阶段,市,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提议征地公告,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的登记并且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等。棚户区改造原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拆迁当事人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导致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的效果大大降低。 因此,如果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一些拆迁方有违法行为时,必须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