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郑远航律师代理的纪先生诉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人民政府强拆确认违法纠纷行政诉讼一审,将于2021年3月31日9:30,在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房屋遭违法强制拆除,确定行政赔偿金额得考虑这5点!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江苏泰州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1日9:00,在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2026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卢恩光律师在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4月29日2026年 05 月 08 日上午0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张伟律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本所杨在明、岳亭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