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梁红丽、贾华律师代理的刘某某、宋某某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案件,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吉02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由本所梁红丽、贾华律师代理的刘某某、宋某某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案件,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吉02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