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年久失修的房屋经常在征地拆迁时被认定违建?为何无人问津的房屋一夜之间变成危房?背后的真相往往耐人寻味。从征收部门的角度出发,违建和危房的认定可以提高拆迁的效率,节省成本。但过于追求效率和成本必将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江苏无锡的徐某因拆迁问题与街道办产生纠纷,其房屋被街道办认定为危房且被强拆。面对自己房屋被强拆的局面,徐某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贾燕丽律师代理此案,在贾律师的全力救济下,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事实:
徐某一家居住在江苏省无锡市A区一处房屋内,为谋生计,其在一楼开设了小卖部。2021年3月16日,该房屋所在地社区向街道办提交了一份《房屋安全巡查报告》,其中反映了徐某的房屋存在结构老化、墙体开裂等安全隐患,建议街道办对其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2021年3月23日,街道办发出《告知书》,告知其于3日内向相关的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或采取解危措施,逾期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2021年5月25日,某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鉴定徐某房屋危险等级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处于危险状态。2021年5月31日,街道办组织人员对室内物品制作清单并搬离后,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看着陪伴自己大半辈子的房屋倒下,徐某欲哭无泪,但其明白只有法律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其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贾燕丽律师代理案件。
律师办案思路:
贾律师认为:中国人注重家族观念,以“家”为本位,如果贸然强拆任何人的房屋都会对其主人造成不可磨灭的精神伤害。本案中,街道办强拆房屋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这将带给委托人不可逆的伤害。
于是徐某将街道办诉至法庭。
诉讼过程:
无锡市A区政府辩称:徐某的房屋经鉴定为C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2021年5月26日,街道安全委员会就作出《危险房屋拆除通知书》,通知其停止使用并搬离房屋。考虑到汛期将至,为消除危险隐患,维护人民财产安全,遂才强制执行房屋,我单位认为强拆行为程序合法,请求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无锡市A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主体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或行为实施人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就房屋状况发出通知书,告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处理意见。
本案中,街道办并非申请鉴定和实施强制执行的主体,因此其强拆徐某房屋并无法律依据。故判决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
判决书展示: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本案中,街道办没有法定职权却行使了强拆行为,足以显示出老百姓在面对行政机关时力量有多微弱。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行政机关不光承担着统筹的职责还兼顾着照顾百姓的重任,有时难免会出现“误会”。不管是“误会”还是“有意”,百姓都可以通过诉讼权利救济自己的权益,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请时刻相信当不法出现时,法律的武器一定会向不法出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