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彭诚、王超亚律师代理的孙某等六人与西温庄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晋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晋0110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西温庄乡人民政府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由闫会东律师代理的某服装有限公司诉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决定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金钱万能?街道办只要补偿到位就可以无视程序吗?法院:限期赔偿相关文章由本所张涛律师代理的郑某某诉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6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崔先生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桥西区东简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制拆除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一帆律师、韩妮娜实习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钦州市海洋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威律师、何枫律师代理的郑某、郭某、张某诉谭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刘晓刚、班煜苹律师代理的白某某、李某某等5人与大战场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某村民小组返还土地给付占用费一案胜诉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