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商铺拆迁时,租户享有补偿权益,包括经济补偿、优先租赁权和协商补偿。补偿金额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影响,需依法合理认定。经济补偿主要涵盖拆迁商铺的市场价值或合理补偿费用;优先租赁权则保证租户在特定条件下优先租赁新建建筑或区域内的商铺;协商补偿则通过双方谈判达成补偿协议。
1、店面拆迁承租户有哪些补偿?
商铺拆迁,租户享有补偿权益。商铺拆迁过程中,法律明确赋予租户得到安置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补偿的权利。具体而言,补偿结果受到当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认定及处理。
在此背景下,租户可能获取以下三种形式的补偿:
(1)经济补偿,即给予与拆迁商铺市场价值或合理补偿费用相当的资金;
(2)优先租赁权,在特定条件下,租户可享有优先在拆迁后新建建筑物或区域内再行租赁商铺的权利,以维护其持续运营能力;
(3)协商补偿,通过双方谈判磋商,寻求合意的补偿方案。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商铺拆迁时,租户有权享受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停产停业损失及安置补偿等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怎么应对?
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
(1)要求拆迁方给予门店装修补偿;
(2)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
(3)一次性给予停业补偿,自行寻找门面;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合同有写明的,还可以要求一定补偿;
(4)协商到正式拆除期间继续营业,但不给或少给租金。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