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南省南阳市为推进高铁新城建设,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片区启动800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涉及150户农户搬迁。该项目规划建设豫鄂陕物流枢纽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及多式联运中心,并与唐河复航工程相衔接。如此大规模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公共利益”要件?征收程序是否严格遵循了《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要求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被征收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是否得到充分保障?本文将从征收程序合法性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1、征收程序合法性的规范分析
(1)“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认定困境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采用“列举+兜底”的方式规定了可以征收土地的“公共利益”情形。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成片开发”的具体要求。姜营片区800亩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否符合这些规定,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检验:
规划衔接性:项目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研发现,该项目虽已纳入南阳市“十四五”规划,但与最新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规划冲突风险。
公共属性认定:豫鄂陕物流枢纽和多式联运中心虽具有区域经济带动效应,但其商业运营属性明显,与《土地管理法》强调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典型公共利益存在差异。
比例原则考量:800亩的征收规模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比较周边类似项目,该规模明显偏大,可能违反比例原则。
(2)征收程序的规范考察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征收必须严格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姜营片区项目存在以下程序瑕疵:
公告程序:部分村组的征收土地公告张贴时间不足30日,且公告内容过于简略,未详细说明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听证权利:虽然法律赋予被征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实际操作中听证会的代表遴选机制不透明,且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缺乏反馈。
评估环节: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未能真实反映农民诉求。
2、补偿安置制度的现实困境
(1)补偿标准的法律检视
姜营片区项目采取“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的模式,表面看符合《土地管理法》要求,但深入分析发现以下问题:
地价滞后性:执行的仍是三年前制定的区片地价标准,未能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与当前市场地价差距达40%以上。
补偿范围狭窄: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补偿,忽视了农户在土地上投入的基础设施、多年培肥等改良投入。
发展权补偿缺失:项目建成后土地价值将大幅提升,但现行制度未建立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农民无法获得发展权对价。
(2)安置措施的实效评估
项目提供了货币补偿、安置房置换和社保安置三种方式,但存在明显不足:
货币补偿购买力不足:补偿款在当地仅能购买同等面积宅基地的60%,无法实现“住有所居”的保障目标。
就业安置虚化:承诺的物流园区就业岗位多要求专业技能,与农民劳动能力不匹配,实际就业率不足20%。
社保衔接不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偏低,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制度壁垒,长远保障功能有限。
3、制度完善的路径探索
(1)构建发展权补偿机制
建议借鉴广东“留用地”、重庆“地票”等地方经验,建立多元化补偿体系:
股权补偿:允许农民以土地权益入股项目公司,分享长期收益。
增值收益分成: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基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福利改善。
留地安置:按征收面积10%-15%的比例预留建设用地,由村集体自主开发。
(2)完善程序保障制度
建立征收协商机制:在征收决定前设置强制协商程序,确保农民实质性参与。
推行阳光征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征收全过程信息上链,确保公开透明。
健全救济渠道:设立专门的土地征收纠纷仲裁机构,降低维权成本。
4、结论与建议
南阳姜营片区项目折射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的普遍性法律问题。研究表明,单纯的补偿标准提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进行系统性制度重构:
其一,在法律层面明确“成片开发”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防止公共利益泛化;其二,建立发展权补偿制度,让农民分享城镇化红利;其三,创新安置方式,强化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只有构建起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征收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