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及当地政府的行政规章。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在实践中,“住改非”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纳税凭证。纳税凭证可以说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房一直在从事生产经营。
第二,租赁协议。将房屋出租与他人,应提供租赁协议,相关收据、票据。
第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这些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确定营业主体和地点。
第四,经营时间。
第五,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如果有些人办理相关手续、证明、许可,但是没有用于实际经营,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住改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