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这其中对于遇到农村获得征地拆迁时,能够获得什么样的补偿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有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当地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且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想要提高征收补偿,建议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