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河南南阳张某等11位农民终于迎来了诉区政府拆迁纠纷案的开庭审理。2021年9月3日,当地区政府作出《房屋实施征收决定通告》,张某村民的房屋均被纳入征拆范围。由于对《通告》的内容不服,张某等村民集体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宋晓峰律师和傅启祥律师代理案件。最终两位律师不负期待,法院最终确认区政府作出的《通告》违法。
案件事实:
张某等十一人的房屋位于河南省南阳市A区,均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2021年9月3日,区政府作出《房屋实施征收决定通告》,内容包含有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收决定》以及被征收人拥有的救济权利和途径。
看了区政府作出的《通告》,老百姓们“不干了”,张某等人发现该通告内容和合法的《通告》差别太大。于是准备团结起来将该《通告》“推翻”。张某等人最后选择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宋晓峰律师和傅启祥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办案思路:
两位律师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实施征收决定通告》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且作出程序也违法,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于是,张某等人将区政府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
区政府辩称:案涉土地区域设施落后、房屋老旧、安全隐患较大,通过对该区域道路、交通、居住环境等基础设施改善,对周边发展具有较强的推动力,能够有效带动经济发展,所以我单位作出的《通告》符合公共利益;被诉征收决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21年,区发改委和规划中心相继出具复函,证明本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最后,我单位依法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项目的论证,我单位也充分履行了论证、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
综上,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区政府只提供了区发改委和发展中心出具的函,用以证明涉案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但是函本身不是规划文本,本院不能通过审查规划文本来审查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国民经济的规划。因此关于区政府的答辩本院不予认可。
故判决确认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实施征收决定通告》违法。
判决书展示: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集体诉讼案件也是征地拆迁案中较为频发的诉讼类型,值得注意的是,集体诉讼案件比个人案件更复杂,众口难调是一方面,更多是因为涉及利益较广,专业律师在处理时也会变得更加有难度。不过,集体诉讼也有好的一面,即遇到人数众多时或者影响力较大时更能让司法机关予以重视和审慎。
本案中,法院以“不能认定审查是否符合国民经济的规划”判决区政府败诉带给我们哪些思考?
1. 国民经济规划等公共利益必须要规范的文件予以证明。如本案中发改委出具的函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因此并不能证明该项目的目的性。
2. 就算有了证明文件,具体的情况需要法院审查后得出结论。假如区政府拿出必要文件证明其主张,也不意味着原告必然败诉。法院作出中立裁量必须在有效的审查后得出结论。
因此,遇到“不合规”的文件时,作为被征收方的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