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遇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是可以和拆迁人进行协调,提高补偿的。如果协调不成,还可以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仍然不成的,就要考虑法律途径。
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按农村标准来,合理吗?
前段时间有人咨询说:“我们这里要进行城中村改造了,我们村就在城市一环旁,周边房价都一万了,但是现在拆迁方只给我们三千每平方的补偿。我们该怎么办啊?”
的确,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城中村改造项目,也逐渐成为征地拆迁领域的焦点。征地拆迁时,城中村的村民们如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城中村已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心病”。
城中村,一般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越来越多的城市区划内的农村被高楼大厦包围,形成了改造和治理都很困难的城中村。大部分人对于城中村的印象都停留在“脏乱差”。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中村像城市发展的痼疾,影响着城市形象。
城中村改造是大势所趋,在我们看到的新闻中,经常能够看到哪里城中村改造,出现了多少个千万富翁,而很少有新闻去报道城中村改造的种种乱象。尤其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中村村民虽然在城市规划区内,甚至处于城市黄金地块,但是在拆迁改造中,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待遇。
案情介绍:
一墙之隔,村里补偿2千/平,城里补偿6千/平。
李先生是昆明市某村的一位村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了4层楼房。拆迁人将该村列为城中村重点改造项目,出台了方案,房屋重置成新价不到2千/平,而周边房屋条件差不多的,只是属于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却补偿了6千/平。
李先生等人不服,多次和拆迁办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只好一直拖着不不签字。然而项目围挡施工后,交通阻断,机器轰鸣,李先生一家生活也不平静,因为施工导致的断水断电情况时有发生。家庭内部分歧严重,迫不得已,最后李先生一家只好接受了拆迁办给的补偿。
在城中村改造中,牺牲的就该是老百姓的利益吗?当然不。那么,怎么做才能保障咱们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呢?
“城中村”虽然属于城市的规划区,但是其土地的性质属于集体土地,而非国有土地,因此不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但是如果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标准进行补偿,那将对“城中村”村民极不公平。除了这些房屋拆迁补偿等金钱利益之外,还有区位、交通便利等方面的综合权益。如果以牺牲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成就城区改造的政绩,可能由此引发一定的社会矛盾。
法规:城中村征地拆迁,应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第二款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可知,城中村的房屋拆迁可以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补偿。此时,城中村村民可得公平合理的补偿额。
因此,本文开头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就非常不合理了,被征收人也无法在就近城区买房,是可以和拆迁人进行协调,提高补偿的。如果协调不成,还可以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仍然不成的,就要考虑法律途径。
如果遇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要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但是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等不公平案件,要及时行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因此,本文开头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补偿,此时,城中村村民可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城中村拆迁补偿每平方只给3千,但周边房价都1万了,不公平怎么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