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即将到期,如何安排2028年后的农村土地制度成为了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议题。目前,以“二农部”为代表的意见是“再顺延三十年不变”,但我认为这种“一顺了之”的做法过于简单,甚至可以称之为懒政。
未来的土地制度安排,必须在综合考虑五大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设计与规划:
首先,粮食安全是首要目标。土地作为食物生产的基础,尤其是粮食生产,必须得到保障。在主要的粮食产区(即土地密集型农业区域),应继续推行1982年实施的真正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计划农业和规模化农业。
我们需要让那些会种地、愿意种地的农民,组建专业生产班组等新型农业主体,集中力量专业化地生产粮食,而不是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小农户。此外,国家应在粮产区扶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粮食银行”,代替国家进行粮食储备,并定期加工投放市场。
在非粮食主产区(即劳动密集型农业区域),则应推行市场化农业。
这里有两种实施路径:
1、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用于自给自足的福利田种植。
2、由集体将土地有偿承包给生产班、大户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再根据集体成员的权利分配土地租金。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应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不应干涉。
其次,劳动力的解放是未来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标。2028年后的土地制度应尽最大努力解放农业劳动力,毕竟非农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90%。为此,尽量避免一家一户分配少量土地(即平均分地),但可以为留守老人保留少量自留地。
集体应将土地集中起来,有偿承包给专业农民,这不仅有利于解放农业劳动力(从而增加家庭收入),也有利于农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第三,人口增长是土地制度安排中不可忽视的目标。种植承包地必须缴纳承包费,而承包费的分配则应向65岁以上无社保的老人和多子女家庭倾斜。具体来说,一孩家庭分一份,二孩家庭分两份,三孩家庭分三份。土地制度的设计应激励集体成员多生孩子,从而推动人口增长。
第四,养老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挑战。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2028年后的土地承包应为此提供收入保障。建议将60-70%的承包费收入分配给65岁以上的老人,用于养老。这种分配方式既公平合理,也能减轻外出打工者的后顾之忧。
最后,集体经济的壮大与乡村治理的优化,也是土地制度安排的关键目标。2028年后的土地制度必须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当集体经济有了收入,就能为乡村治理提供经济支持。当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几近枯竭,乡村治理经费已经面临巨大缺口。因此,未来的土地制度安排必须将保障村级治理经费纳入考虑范畴。
土地制度是基础性的根本制度,以上五大目标都是与之紧密相关的重大议题。因此,2028年后的土地制度安排,绝不能简单地“一顺了之”,若忽视这些目标,未来可能会酿成大问题!
作为一个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须具备充分的前瞻性。我们已经实施了几十年的不变政策,再顺延几十年不变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对于如此根本的土地制度,更应当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