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认可咱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名册上也没咱的名字,这该怎么办?好消息是,即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文规定咱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可这“直接起诉”又该怎么诉?有没有门槛或者条件呢?
在明律师觉得啊,这条件还是要有的。那就是首先要有明确的村集体否定咱成员资格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至少我们得先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村集体经由成员大会作出的关于我们是否具有成员资格的决定。对这一决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手上一张像样的“纸”都没有,仅凭村集体的口头告知或者名册上没有咱名字的情况,想要直接起诉无疑是有困难和疑问的。
这就好比我们申请宅基地建房,也得先提交书面申请给村集体,而后才有救济程序可走。新法中“直接起诉”的规定当然是个进步,起码行政机关处理不是前置程序了,法律也将这一纠纷的最终裁量权交给了法院。让我们共同期待着5月1日以后“直接起诉”确认成员身份案件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