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肥市瑶海区作为全国首批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试点区,其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被纳入《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点推进项目(自然资发〔2023〕171号)。截至2025年4月,该区域累计完成12.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再开发,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43家、集体土地上企业89家。在“工业锈带”向“城市秀带”转型过程中,产权重组、补偿标准重构与历史保护义务的冲突,为土地法治实践提供了鲜活样本。
1、政策框架下的法律突破
(1)混合产权的整合路径
瑶海区针对“国有+集体”交织的用地格局,建立三级产权整合机制:
土地置换确权:依据《安徽省土地置换管理办法》第8条,对零散工业地块实施等价值置换,置换后颁发《复合产权证书》;
收益共享契约:开发收益按“国有土地所有者40%+集体组织30%+运营企业30%”分配,突破《土地管理法》第63条收益分配限制;
生态责任切割:通过《土壤污染治理责任认定办法》,明确1998年前停产企业免除修复责任,由地方政府专项基金承担。
2024年合肥钢铁厂地块改造中,该机制成功解决27万平方米混杂土地的权属争议,实现全省首例“工业遗产+商业开发”产权包挂牌交易。
(2)工业遗存的保护性开发
根据《合肥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15条,瑶海区创设三类保护性开发模式:
功能转换登记:对保留结构的厂房颁发《适应性再利用产权证》,允许突破原规划用途限制;
容积率转移:将保护建筑未利用容积率按1:1.5系数转移至相邻地块,适用《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特别条款;
文化地役权:要求开发主体承担遗产维护义务,写入土地出让合同附件并设立专项保证金。
2、权益保障的法律实践
(1)复合补偿标准的构建
瑶海区突破传统征收补偿框架,形成四维补偿体系:
设备残值评估:引入《机电设备成新率评定准则》,对重型机床等不可移动设备实施第三方评估补偿;
预期收益损失:参照企业近三年平均利润的20%计算五年期损失补偿,写入《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安置连带:用地受让方须接收不低于60%原企业职工,否则按每人5万元标准缴纳就业保障金;
搬迁成本补偿:对精密仪器搬迁费用实施“实际发生额+20%风险溢价”补偿。
(2)集体土地入市创新
针对城郊村集体工业用地,试点“三权分置”改革:
资格权确认:向连续经营20年以上的企业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续期权证书》;
使用权作价入股: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评估价40%折价入股开发项目;
收益权证券化:将土地增值收益转化为可交易的《集体资产收益凭证》,纳入安徽省产权交易所流通。
3、制度完善的法律建议
(1)地方立法优化
制定《合肥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明确适应性再利用的产权登记规则与开发强度奖励机制;
修订《安徽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增设混合产权土地收储专章,规范收益分配与责任分担程序;
出台《低效用地再开发争议调解办法》:建立由自然资源、住建、文物部门组成的联合调解委员会。
(2)司法保障强化
发布典型裁判案例:由安徽省高院明确工业设备残值、文化地役权等新型权益的司法认定标准;
设立专业法庭:在瑶海区法院试点成立土地复合利用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审理模式;
完善执行机制:对拒不履行工业遗产保护义务的开发企业,探索“代履行+信用惩戒”执行方式。
(3)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资金共管账户:对土地增值收益实行开发企业、政府、集体组织三方印鉴共管;
引入开发保险制度:要求企业投保《工业遗址开发责任险》,覆盖结构安全与文物保护风险;
实施动态评估:每两年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状况评估,未达标的项目暂停容积率奖励。
结语:存量更新的法治逻辑
瑶海区老工业基地改造实践表明,低效用地再开发已从单纯的土地整理升级为复杂的制度创新工程。通过产权重组实现“死资产”活化、通过补偿创新平衡多方利益、通过保护性开发延续城市文脉,这些探索为《土地管理法》修订提供了实践注脚。随着2025年试点评估期的临近,瑶海经验或将催生更具包容性的土地法律制度,为全国老工业基地转型树立法治化更新的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