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
汤池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025年6月6日
附件
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
(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集体土地上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因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该项目涉及的汤池镇三江村、方畈村、胡畈村、郭洼村、留览村部分区域。
二、项目实施单位
汤池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
三、签约期限
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5日止。
四、被补偿物合法性确认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性质、结构、面积以及地上附属物、树木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确权组现场认定为准。
(二)经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在项目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以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
(一)安置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实物安置或购房券安置,具体方式由被拆迁户自行选择。补偿安置后,被拆迁户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保障性住房。
1.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由政府提供安置房现房安置。被拆迁户既可以选择三江安置小区的集体土地性质房屋,也可选择人均45㎡的国有土地性质房屋。
(1)被拆迁户选择三江安置小区的房屋,原则上实行“一户一宅”的安置方式。经合法认定的被拆迁房屋正房与被拆迁户选择的安置房屋等面积部分,采取找补结构差的形式进行结算。安置房屋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正房面积的部分,按1830元/㎡结算;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并交付钥匙的,给予300元/㎡超面积部分的购房优惠。
(2)被拆迁户选择人均45㎡的安置房。人均基本安置建筑面积30㎡,购置价格为1240元/㎡;优惠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15㎡,购置价格为2650元/㎡;超面积选房的按照安置房的评估市场价进行结算。被拆迁户可享受一次安置房公摊优惠。
安置房源位置:县城区空置房源。
2.被拆迁户选择购房券安置的,依据确定的安置人口,人均按照45㎡的面积,比照就地或就近类似房地产评估市场价,扣除土地出让金165元/㎡、土地征转费用150元/㎡和相应的结构差价等费用,其余额转化为购房券金额。若被拆迁房屋其合法建筑面积超过人均45㎡的,按人均45㎡安置,超出部分面积按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若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5㎡的,经被拆迁户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以增购到45㎡,增购面积按框架结构补偿基准价(1240元/㎡)结算。被拆迁房屋装饰装潢、附属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是否计入购房券金额,由被拆迁户自主选择。被拆迁户领取购房券后,须在舒城县安置券房源管理平台购置可售的新建商品房。
3.属于“一户多宅”的,待房屋全部拆迁完毕后予以安置。
4.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或买卖房屋的,不享受人口安置政策。
5.被拆迁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规定执行。
(二)安置人口确认
1.安置人口界定截止时点为2025年6月6日。
2.安置人口认定: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在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有房屋、有承包土地且以该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常住人口,安置人口的认定应服从我县农村地区乡规民约。安置人口由本户申请,经村委会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认定。
六、过渡方式
(一)采取自行过渡方式临时安置。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户选择购房券方式安置的,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的发放以户为单位,领取一套安置房后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
(二)过渡期自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并交付钥匙之日起计算。
(三)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补助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规定执行。
选择实物安置和购房券安置的给予2次搬迁费补助。
七、奖励
(一)凡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按正房建筑面积享受40元/㎡的履约奖。
(二)凡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按正房建筑面积最高可享受120元/㎡的提前签约奖。第1~10天之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100%计奖;第11~20天之间
二、舒城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般大部分都是一平方赔偿200元到一千元之间,大部分都是200元到800元之间,然后让你高价二千多一平方去买 安置房 ,有的给 购房 卷让你买楼房,楼房价格在4000到8000左右一平方价格,总之 拆迁 发展都是政府和开发商合伙喝老百姓的血,你一刀我一刀宰割,给你一块钱让你去买5块钱的东西,说多了都是泪与对国家丧尸好感,安徽省 拆迁补偿 标准拆迁哪个村等老百姓一点点发言权都没有比如给你一块钱你也要认不然强拆,给你10块钱你也要认算当地政府开恩不配这么多。
法律分析:县城区含杭埠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按照每平方米八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临时安置费以认定的现有人口计算,由原来的220元/月/人调整到每人每月二百六十元;县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八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舒城县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一)搬迁费
1.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8元/m2标准计算。
2.非住宅房屋:办公用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8元/m2标准计算;其他用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9元/m2标准计算。有重型机械的,按重型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元/m2标准计算。
(二)临时安置费标准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9元/m2标准计算。
(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
1.商业用房:一级地段每月30元/m2,二级地段每月20元/m2,三级地段每月15元/m2,四级地段每月14元/m2,五级地段每月12元/m2;
2.生产用房:每月18元/m2;
3.办公、仓储及其他用房:每月8元/m2;
4.县城区商业地段分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安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法律分析: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考: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