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珠区新中轴建设浪潮席卷南洲街道,三滘村1.91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方案正式公布。面对最高6万元/m²的补偿单价宣传,被征收人却发现:集体土地上框架结构厂房货币补偿仅10800元/m²,叠加奖励后不足国有土地补偿的30%。更残酷的是,6万元/m²仅是赤岗街道国有土地的“特权”,而三滘村作为集体土地,其补偿逻辑仍困于“建安成本”的旧框架中,与周边4万元/m²的商品房价形成倒挂。
1、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与现实落差
根据《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穗府办规〔2023〕3号),集体土地征收需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本”的双轨计算。三滘村方案严格遵循此框架:
土地补偿部分:按广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376.35万元/公顷计算,1.9189公顷土地补偿费约722万元;
房屋补偿部分:合法产权厂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框架结构单价10800元/m²,叠加5000元/m²奖励后达15800元/m²,千平厂房可获1580万元;
历史无证建筑:2009年前建成的框架结构房仅补偿3500元/m²,而2009年后无证建筑按材料成本补偿1500元/m²且无奖励。
然而,当赤岗西路国有土地征收创下6万元/m²纪录(含43000元/m²基础补偿+9000元/m²弃产补助+奖励)时,三滘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人面临的是区位价值被系统性剥夺的法律困境——同一新中轴规划区内,产权性质成为补偿分化的鸿沟。
2、被征收人的核心诉求与现实困境
(1)产权认定争议撕裂补偿公平性
三滘村大量厂房虽无完整产权证明,但形成于2009年前农村建设监管宽松期。按政策,此类建筑可获3500元/m²重置价补偿,但需经街道历史核查并公示。而实践中,“一户一宅”认定程序复杂,村民常因资料缺失丧失补偿资格,与持有产权证的厂房价差达4倍以上。
(2)区位价值缺失致资产缩水
三滘村已纳入海珠新中轴核心区,周边商品房均价超4万元/m²,但集体厂房补偿未包含土地增值收益。法律要求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但重置价补偿仅覆盖毛坯房建造成本,企业为环保、消防升级的投入(如防震车间、排污系统)未被计入。
(3)经营连续性断裂无制度救济
征收导致产业链条割裂:某服装厂搬迁后因供应链中断采购成本上升23%,而补偿方案中停产停业损失仅按6个月税前利润计算,无法覆盖18个月重建周期的客户流失损失。
3、法律赋权路径:突破补偿困局的四重策略
启动补偿标准合法性审查:被征收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征收方案提起附带审查,主张其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若三滘村已被纳入中心城区控规,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2019)行申XX号裁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瓦解评估机制的技术壁垒:
行使评估机构共同选定权:拒绝政府单方委托评估机构,要求通过摇号选定独立第三方9;
聚焦评估漏洞:主张未采用市场比较法(周边工业用地成交价达1.2万元/m²)、遗漏环评资质附加值、未区分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补偿标准。
探索多元化安置模式:
物业置换权转化:要求参照荔湾大坦沙模式,以免地价获取新园区工业物业,政府通过税收分成回收土地溢价;
房票安置功能升级:推动房票跨业态兑换,允许购买工业物业或园区股权,突破“仅购商品房”限制。
构建集体谈判杠杆体系:
损失动态测算:按近三年平均营收的80%主张停产损失,高新技术企业可要求研发投入150%补偿;
行政诉讼施压:对明显违法的补偿决定,在6个月内诉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同步申请先予执行30%补偿款保障搬迁。
补偿正义的破局,在于承认土地增值收益的共享权——通过参照国有土地市场评估价、设立产业链搬迁基金、创新物业置换模式,让被征收人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受益者”。唯有如此,海珠新中轴的蓝图才不会以牺牲集体土地上民众的发展权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