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这小店开了十多年,就在三垟湖边,卖点饮料零食,每年暑假生意最好。现在说拆就拆,就因为没证,房子不给钱我认了,可店里刚进的货、刚装修的柜台,这些也不给吗?”在温州瓯海区三垟街道,一位沿湖商铺老板望着自家小店,满脸不甘。
2025年,三垟湿地违建整治工程推进,涉及多处临湖无证商铺的腾退。对于这些经营者来说,最大的困惑是:房子没证,可房子里的东西是我花钱买的,凭什么也不能赔?
1、违建不赔,但“里面的东西”不是违建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建筑本身违法,不等于建筑内的财产违法。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未经审批建造的建筑本身不合法,确实不予赔偿。但装修投入、店内设备、库存货物等,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如果因拆除行为遭受损失,应当得到合理补偿。
最高法在相关案例中明确:即使被拆除的建筑本身不合法,但建筑内存放的合法财产(如机械设备、货物、物品等)若因强拆而毁损灭失,当事人仍有权主张赔偿。
2、哪些损失可以主张?
对于三垟街道的沿湖商铺老板来说,以下几项属于可以主张的合法财产:
第一,装修投入。包括地面、墙面、吊顶、柜台、招牌等。虽然房屋是违建,但装修是经营者自行出资的添附。如果能提供装修合同、付款凭证,应当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偿。
第二,存货损失。店内未售出的商品,属于合法动产。如果因拆除导致货物毁损,应当按进货价赔偿。
第三,设备设施。冰柜、空调、货架等可移动设备,应当给予搬迁费用;如果搬迁过程中损坏,应当赔偿设备价值。
3、老板现在该做什么?
要挽回损失,必须立即行动:
第一,盘点资产。列出装修项目清单、存货清单、设备清单,估算投入金额。
第二,收集证据。装修合同、付款凭证、进货单据、设备发票、现场照片,这些是证明损失的基础。
第三,书面主张。向征收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合法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保留好提交凭证。
结语:三垟湖边的这家小店,虽然“身份”不合法,但里面的每一瓶水、每一包烟,都是老板用真金白银换来的。当湿地的生态整治启动,当“违建”的标签贴上,经营者最需要的不是一句“零补偿”,而是对合法财产的公正对待。法律不会保护违建,但会保护违建里的合法财产。那些装修、存货、设备,不是“违建的一部分”,而是可以主张的权益。对于老板而言,现在要做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赶紧把账本翻出来、把发票找出来,用证据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