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群体拆迁中,两个相邻的征收区域面临着补偿标准是否一致的质疑。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征地补偿政策的规定,同一区片范围内的同类土地,应当适用相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同乡镇甚至不同社区之间,由于区片级别的差异,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但位于同一乡镇、同一区片级别的相邻社区,补偿标准在法律上应当保持一致。

1、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的统一性原则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划分不同区片,分别确定补偿标准。同一区片范围内,同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一致;不同区片之间,补偿标准允许因土地区位差异而存在差异。制度的统一性原则要求,在同一区片范围内实施同等条件的征收,不能因被征收土地位于不同社区而执行不同的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各市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编制各县市区具体的补偿标准。同一区片级别的乡镇和社区,执行统一的地价标准;不同区片级别的社区之间,补偿标准因区片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同一区片内同类土地补偿标准不一致的,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异议。
2、补偿标准差异的处理原则与救济路径
在执行同一补偿标准时,如有明显不公,被征收人可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要求确认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被征收人查阅新化县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文件,核实区片等级。若两村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在区片等级相同的前提下可要求征收方消除差异。
补偿方案的公示环节,村民有权对补偿标准的适用表达质疑。被征收人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不少于30日),就两村补偿标准是否存在差异提出书面异议。村民可就两村补偿标准是否一致向征收单位索取区片划分的技术依据。两村村民也可联合申请举行听证,在听证会上将两村补偿标准的一致性作为核心议题。对补偿标准不一致的质疑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提出,请求法院审查区片划分的合理性和补偿标准适用的正确性。
3、被征收人的权利保障策略
在群体拆迁中,被征收人应当采取以下策略保障补偿标准的公平性:
第一,获取区片综合地价官方文件并比对两村的区片等级。被征收人可通过政府官网或自然资源局信息窗口,查阅所在区片及补偿标准。区片划分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开,村民有权知悉。两村区片等级不同的,村民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出具区片划分的技术依据。
第二,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补偿标准一致性质疑。对补偿方案中补偿标准一致性存疑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要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两村村民联合提交的异议意见更能引起政府重视。对方案中适用有重大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听证。
第三,对补偿决定中标准适用错误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团结山村被征收人若认为自家房屋和土地的补偿价值被低估,可在收到补偿决定后60日内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补偿决定的,可在6个月内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区片划分合理性和补偿标准一致性进行司法审查。
结语:地理位置相邻,土地条件相似,区片等级是否相同决定了补偿标准是否应当一致。被征收人应主动核查两村所在区片的补偿标准,对方案中同一区片却适用不同补偿标准的做法,要敢于在公告期发出质询,在听证会上公开对质,在复议和诉讼中坚持诉求。标准面前,村与村之间不应有歧视性差别;公平是征地补偿的底线,一致性是公平的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