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计划是否需要保密?
答:当然不需要保密。因为安置房计划是关系到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针对这种事项,被征收人当然有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要求征收方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政府不依法公布征收补偿安置详情,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安置房没有安置计划,或者安置计划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