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对于被拆迁的村或村民小队建制取消的安置
1、被拆迁人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者和补偿货币同等价值产权互换。
2、拆除的房屋估算使用重置规则,按照重置单价结合成新,需要是拆迁方委托有一定评估资格的机构来评估,当前区域住房每平米面积的使用权基价的补偿依据是,被拆迁人房屋所在的县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等实际因素制定。
二、对于被拆迁的村或村民小队建制还在的安置
1、具备宅基地补偿条件的,被拆迁可以请求宅基地新建筑方,并且获得相应补偿,计算公式:拆除房屋重置单价+货币补贴*被拆迁人房子的面积。
2、不具备宅基地补偿条件的,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和补偿货币同等价值产权互换,不得申请宅基地住房。
3、其他补偿,拆迁律师应当明确告知,补偿中还应包括被拆迁人的搬家、周转住所等补助费用,还需注意在超过过渡日期还应增加安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