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接近现场、无法证明强拆行为人就无法确认强拆责任主体和诉讼时的被告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为违法强拆责任主体的确定铺设道路
确实,可以通过各种证据去明确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实施主体,当事人的房屋都是被偷拆的。拆除现场的任何照片、录音和视频资料都没有,根本无法找到拆除的行为人,甚至个别案件都无法确定拆除的具体时间,也没有目击证人。
在征收片区内,若是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且未经法定程序被强制拆除,即便是无法确定实施主体,也可以明确责任的承担主体。即便是有确定的实施主体,比如镇政府、村委会、其他行政机关及其下属部门或派出机构,也可以要求其违法拆除的法律责任承担者来承担后果和作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