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常识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其基本原则是要保障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北京拆迁律师:关于拆迁时如何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四川乐山拆迁维权开庭:2020年4月30日10:00,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网上开庭审理相关文章湖南污水处理土地征收,被征收人能否按片区统一听证?2026年5月14日被征收人对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否享有异议复核权?2026年5月13日浙江温州土地征收,滩涂养殖使用权是否纳入评估范围?2026年5月12日广西传统赶海区的养殖渔民,受到法律保护了吗?2026年5月11日石家庄市藁城区改造提升,被征收人协商权利如何保障?2026年5月9日海域使用权证到期不续,养殖户怎么办?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