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即无论对土地连续使用多少年,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属于集体的,农民不能享有所有权。农民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彰显了中央坚定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而且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体制保障,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基础。
承包地再延长三十年,让农民深耕农业更放心。不论是土地流转,还是合作经营,只有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才能稳住民心,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