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要看当地具体的征收项目,拆迁正式启动会有公告,也会有一些信号。也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官网、国土部门或是规划部门等的网站。或者关注所在区域是否张贴拆迁公告。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