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具体有两种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具体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可以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参考以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