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并不是法律概念,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也就是拆迁房。
基于当下房价猛涨,且居高不下。随着拆迁而突显出来的一批批小产权房以其低价、快速交易的有利条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但在购买小产权房前需要明确,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并不是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因此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再者,小产权房因为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因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需要像正规商品房一样走产权登记等流程。因没有产权登记,并不产生法定的物权效力。也就是说买家只能基于房产买卖合同取得相应的权利。
对于小产权房出现的纠纷希望法律可以专门对此作详细规定,来改善争议过多、各地法院审判不一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