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宅基地将由“一户一宅”转向“户有所居”,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农民居住需要。集中统建、多户联建将成为常态,不再分散批准建房。
然而无论怎么改革、探索,不能干的事情始终不能干,即“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小产权房”。
据此,农民朋友要明白一点原则——农村宅基地在2020年仍然不能直接入市交易!能够入市交易的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了“经营性”这样一个限定概念,意味着其并不是现在用于居住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对此的描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而且,这种“入市”也不是什么都能干,譬如能够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对外租售,但不能建类似于“小产权房”的商品房随意交易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