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筑。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筑,都称为违法建筑。
违建的认定标准: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具体如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的;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3、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
4、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农用地、林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
5、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
6、无法提供职能部门或住建局出具的其它准许动工建设书面材料的;
7、违反法律、法规其它有关规定的。
“违建”都一定要拆除吗?
在对“违建”的处理上,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拆除,行政行为除了符合法定程序还要符合比例原则。
比如有一户农民在村里的空置闲地上造了一处房子,法律规定新盖房需要审批,但老百姓不懂法,就私自建造起来了,那依据《城乡规划法》这个属于“违建”。
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
限期改正不代表一定就要拆除,像这个例子中的房屋,只是程序上的违法,如果将相关手续补齐,没有必要进行拆除,这就是比例原则的体现。
在实践中,像无证房屋是“违建”认定最常见的类型,一方面很多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是管理宽松,就造成很多人的房屋没有相关证件。在拆迁中,按照“违建”认定程序,首先要对疑似“违建”房屋进行考察,一般会要求产权人拿出相应的证件,结果可想而知,有些人根本拿不出,后期就被下达了违建认定书,但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是“违建”,所以不能以有证无证作为“违建”的认定标准。







